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5 信息来源: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 浏览量: 3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第6号公告),推动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2024年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公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和初审工作。

二、电动自行车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书》),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起报送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省级电动自行车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会同省级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对申请规范公告企业的材料进行核实,提出相关初审意见,并填写在《申请书》的相应位置。

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经初审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13日前报我司。申请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


附件: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2024年5月9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65)


信息来源:工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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