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开始,电动车行业又有3项新规实施!经销商们注意啦!

发布日期:2018-09-03 信息来源: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 浏览量: 297

[摘要]随着新国标、3C等政策的实施,行业正在经历转型阵痛! 但9月1日后,部分地区还有新规要实施,我们一起了解下!

9月1日起,全面禁售、限行超标电动车!

近日,山东菏泽城区开展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开始,规定从2018年9月1日起,不得在城区销售超标电动车,全面清理超标电动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

9月1日起,全面实施禁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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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区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等轻便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在划定的区域(道路)范围内,禁止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禁止销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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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所有超标车上路须有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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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天津市符合新国标的车辆登记并安装白色正式牌照,不符合规定的安装黄色临时牌,临时牌照过渡期为3年,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9月1日后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安装牌照,否则,将予以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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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广州、天津对于电动车、摩托车的管理方式,也是目前全国各大城市对于超标电动车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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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全面禁止,禁止销售,禁止上路

第二种:规定区域,进行限行

第三种:设置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全面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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