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定了!新国标!

发布日期:2018-05-18 信息来源: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 浏览量: 295


$amp;nbsp;$amp;nbsp;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amp;nbsp;$amp;nbsp; 这意味着行业一直关注的新国标正式落地,产业迎来新标准,行业迎来新挑战,市场迎来新机遇。为了帮助生产企业、经销商及消费者更好的了解新国标的要求,广东省电动车商会将标准的主要条款及核心参数整理如下,以供参考和学习。

序号

性能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旧国标

1

最高车速

25km/h

20km/h

2

整车质量

≤55kg

≤40kg

3

电机额定功率

≤400w

≤240w

4

脚踏骑行能力

a)30min的脚踏骑行距离大于或等于5km;

b)两曲柄外侧面最大距离小于或等于300mm;

c)鞍座前端在水平方向位置不得超过中轴中心线。

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5

结构和尺寸

a) 整车高度1100mm;

b) 车体宽度450mm;

c) 前后轮中心距1250mm;

d) 鞍座高度≥635mm;鞍座长度350mm;

e) 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175mm。

6

防火性能

a) 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组盒、保护装置、仪表、灯具应当能承受GB/T5169.11规定的550℃的温度下的灼热丝实验;

b) 电源线缆及单芯导线通过最大的额定电流大于1.0A的接插件的绝缘材料部件,应能承受GB/T5169.11规定750℃的温度下的灼热丝实验。

7

阻燃性能

电动自行车固体非金属材料应当能承受GB/T5169.16的实验,材料的燃烧类别如下:

a) 主回路、主回路连接的电气部件,燃烧类别为V-0。

b) 次回路、次回路连接电气部件,燃烧类别为V-2。

c) 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或充电回路,燃烧类别为V-1。

8

充电器

a) 在非正常工作情况下,充电器应具有保护功能,输出接线反接或短接后,应当无损坏;

b) 充电器应具有防触电保护功能,结构和外壳对已触及的带电部件有足够防护。

9

淋水涉水性能

按规定的淋水涉水试验后,电动自行车应当可以正常骑行,各电器部件功能正常,绝缘电阻值应当大于或等于1MΩ。

10

车速提示音

a) 当行驶车速达到15km/h时发出提示音;

b) 提示音声压级满足55dB(A)~62dB(A)。

11

防篡改设计

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具有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的设计。

12

蓄电池标称电压

48V。

48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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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p;nbsp;$amp;nbsp;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对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主要技术指标做了较大调整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此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中国电动车产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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