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电动自行车九月起实行新标准

发布日期:2012-08-24 信息来源: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 浏览量: 324
$amp;nbsp; 8月13日,从无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从9月1日起,无锡电动自行车管理停止使用原有《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表》(以下简称:旧《备案表》),启用新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表》(以下简称:新《备案表》),市民必须购买在新《备案表》上有备案的电动自行车才能上牌。
$amp;nbsp; 新标准4项指标放宽,1项指标更严
记者了解到,目前使用的旧《备案表》从2005年起沿用至今,存在诸多漏洞,为此从去年10月起,江苏省对
电动自行车的市场准入、企业申请备案的条件以及车辆的技术参数等做了新规定。
什么样的电动车可以上牌?记者了解到,目前无锡所出售的电动车除了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规范》外,还要符合5个技术参数规范:分别为前(后)轮中心距≤1350mm,前(后)装饰件宽度≤500mm,中轴长度≤400mm,前(后)轮胎内径≤76.2 mm,整车重量≤55kg。不少消费者要问,这么多要求,难道买车的时候还要拿尺子量吗?记者了解到,目前这5个技术指标除了前(后)轮中心距要求从1450mm加严到1350mm,其他4项指标都是放宽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以前买的电动车可以上牌,现在也能上牌。”市经信委负责人表示,至于前(后)轮中心距,一般电动车说明书上都有写明。
8月31日前买电动车,需9月底前登记
事实上,要保证自己购买的电动车能够上牌,交警部门建议最好的做法还是去大型超市和专卖店购买,因为这些地方基本都有上牌代办点。目前无锡在城区共有15家电动车上牌点,43家电动车带牌销售点,带牌销售总量已经占到全市上牌总量的近70%。
$amp;nbsp; 为了提高管理水平,公安部门将在现有电动车行驶证式样的基础上,增加打印车辆照片,办牌价格还是8元。根据通告,无锡市民在9月1日及以后购买的电动车必须符合新《备案表》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手续才可上牌,同时,在8月31日前购买的旧《备案表》所列电动自行车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注册登记,逾期一律不予登记。不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由居住地派出所进行防盗备案登记。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按照规定罚款20元。
9月1日起不许销售旧标准电动自行车$amp;nbsp;
新《备案表》也对电动车销售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通告规定,9月1日起,凡是未取得电动自行车经营资格擅自销售电动自行车或者超经营范围销售的,将被依法取缔。在取得资质之外,电动车企业必须严格销售新《备案表》所列电动自行车产品,同时必须符合新技术参数要求,凡不符合标准的都属于“超标”车,销售“超标”车的企业应该依法承担退、换货责任。
$amp;nbsp;$amp;nbsp; 同时,消费者对不符合上述5项标准的电动车要拒绝购买,并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查处。发现无证销售、超范围销售电动车可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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