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普惠出行奖” 评比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01-25 信息来源: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 浏览量: 1142
互联网租赁电动车(以下简称共享电单车)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使用符合条件的电动车,通过分时租赁形式,为市民提供日常中短距离出行和休闲、旅游等主要功能的电动车租赁服务,是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坚持科学配置、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的原则,在严格的管理运行机制以及主体责任落实制度之下,利用共享电单车有效的降低了城市交通压力、带动了市民健康生活、健康出行的积极性,有效的推进了安徽省智慧出行新业态的普及、促进了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为鼓励共享电单车企业对我省城市交通所做的积极贡献、鼓励共享电单车企业技术创新与经营能力提升、以及促进我省共享电单车企业在城市智能交通与绿色交通领域进一步发展,安徽省电动车协会拟与2021年1月19日至1月31日设立“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普惠出行奖”奖项,并举办 评比活动。此奖项旨在表彰安徽省共享电单车企业中,在综合实力、技术创新、运营管理、用户安全等方面有着杰出成绩的企业,从而提高安徽省共享电单车企业的发展动力与热情。本次评比将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与评审标准对申请企业进行严格、公正、公平的审核、评比,最终产生获奖结果,并对获奖企业进行表彰。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且在安徽省内境内经营的共享电单车企业,并系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诚信,并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3)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 评选条件

申报企业应当具备杰出的创新能力、运营管理能力、综合服务能力,能够取得获得当地交管部门的高度认可,能够体现安徽省电动车企业的综合能力与对城市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具有较强的发展前景和行业示范作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重视自主创新,有明确的自主创新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建立了自主创新保障与激励机制,设置研发机构,聚集研发人才,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企业相关硬件、软件在具体技术应用层面上要有相当的先进性,并具有相关发明专利。

(2)企业在安徽省运营服务过程中,得到当地政府以及有关交管部门或市政部门的高度赞扬与认可,获得表扬信、荣誉奖项等认可证明,且在运营城市具有占有率领先、好评度领先或知名度领先等优势。

(3)企业在经济转型发展中把握机遇,在商业模式创新中取得新成效,具有行业借鉴作用。

(4)企业在国内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城市要有落地实验或者运营的优秀案例,并在安徽省境内具有先进的运营技术与运营成果。

(5)企业应符合合肥“芯屏汽合、集终生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主题,尤其是新能源、人工智能两大主题中具有突出的技术研发、技术应用能力

三、 评选标准

(1)企业运维综合能力:企业注册资本、企业在国内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落地服务案例与经验、企业对本地发展有特殊贡献、本地自有或租赁仓储维保场地、运维管理人员情况。

(2)企业技术创新水平:该企业所具有的发明型产品专利数量、硬件与软件技术的先进性、共享电单车产品智能化水平、数据信息平台建设、电子围栏技术、智能通讯、平台系统开发等。

(3)企业运营服务能力:共享电单车投放与运营服务、调度与巡查体系建设、企业运营管理措施、应急处置方案、用户保障方案、投诉处理方案等。

四、 评选程序

(1)申报

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可自行申报。

(2)初选

由“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普惠出行奖”评委会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

(3)评审结果

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评委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企业资质进行打分、评审,最终产生“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普惠出行奖”获奖名单。

(5)结果公布

评选结果由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审定,最终获奖企业名单会在内部例会上公布。

五、 申报方式

   本次参加评比活动的企业需自行联系委员会并填写“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普惠出行奖”评选报名表,向评委会递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协会会员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申报准备工作,特此通知。

六、 主办单位

   本次评比活动由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主办,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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